ATA单证册“快递办”、“邮件办”、“网络办”
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ATA Carnet) 是一份国际通用的海关文件,它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准进口货物而专门创设的。截至目前,全球已经有75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ATA单证册制度。
自我国1998年正式实施ATA单证册制度以来,中国贸促会就成为了我国ATA单证册的签发和担保机构。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中国贸促会通过“快递办”、“邮件办”、“网络办”等方式,帮助企业妥善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ATA单证册办理工作。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ATA业务及时顺畅,现就此期间ATA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人登陆ATA官网(www.atachina.org)申办系统在线提交ATA申请,选择“快递”为取证方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担保押金缴纳通知所示的签证机构地址邮寄取证材料。签证机构在材料送达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签发并回寄ATA单证册(材料有误除外)。
建议货运代理企业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进境ATA单证册备案。所需资料:进境ATA单证册彩色扫描件(包括绿色封面、货物清单、黄色存根、白色存根)和《进境ATA单证册备案信息表》、《进境ATA单证册导入模板》(可登陆www.atachina.org首页“申办文件下载”中获取)。申请一经通过,申请人电汇费用并通过邮件发送付款水单后,备案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使用完毕的出境ATA单证册,持证人应按要求通过在线申办系统上传核销资料。通过核销预审后,建议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妥善退还正本单证册,并通过在线申办系统跟进办理进度。
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通过登陆ATA官网(www.atachina.org)、关注ATA微信公众号(ATA carnet货物通关护照)、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办公电话等方式联系认证中心ATA通关处及各授权签证机构咨询业务。
签证电话:010-82217038/82217163
核销电话:010-82217011
索赔电话:010-82217037
首都机场T2办公电话:010-64595422
首都机场T3办公电话:010-64530430
业务邮箱:atachina@ccpi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