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中国农业合作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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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概况

一、建设主体

由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营。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 8月,是一家以棉花的种植、收购加工为主业的拟上市公司,也是国内该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在境内外控股十五家公司、参股一家公司,拥有10万公顷种植基地、合计经营55个棉花加工厂、2个棉纺织厂、4个油脂加工厂、1个面粉加工厂和1个稻米加工厂,已形成集农业种植、棉花收购加工、纺织、大米、小麦加工、食用油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农用物资经营为一体的跨国集团公司。在国际投资方面,公司继续加快推进塔吉克斯坦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工作,使该项目成为公司另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适时启动对美国、澳大利亚及其他农业相关国家的农业投资工作。

二、园区规划

塔吉克斯坦—中国农业合作示范园,简称中塔农业示范园区,是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的农业投资项目,也是首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试点之一。

新疆利华棉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2亿元,分三期投资完成“中塔农业合作示范园”建设项目,建成集农产品的种植、加工、仓储、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项目投资6.07亿元,在哈特隆州获批种植基地2.4万公顷,并全部办理长期土地使用权证。2014年8月,建设完成一个年加工皮棉2.5万吨的国际先进水平的棉花加工厂,占地9公顷,配套包括拖拉机、采棉机、联合收割机、打药机在内的大型农机具470余台(套);开发建设1.2万公顷现代化、标准化的农业种植基地;2016年建设占地15公顷农产品加工园区,包括两个合计10000平米的农机库房、六座合计21000平米的成品库和原料库房、3000平方米的职工生活用房、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并配套相应的办公及生活设施。建设完成年加工2万吨稻米加工厂一座;配套流动资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实施各项农作物的种植。

农业开发方面:建设现代化、标准化的高产农业种植及产业园区,包括2.4万公顷耕地的审批和开发,配套修建大型扬水站、渠道等水利设施、大型喷灌设施、电力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职工生活基地、农产品储藏及加工基地等,并配套相应数量的现代化大型农耕作业机械。

生产加工方面:建设年国际先进水平棉花加工厂1个,年加工2.5万吨长绒棉加工厂1个, 2万吨稻米加工厂1个,3万吨小麦面粉加工厂一个,食用油精炼及成品小包装厂1个,2万吨储藏能力冷藏保鲜库1个。

三、基础设施

(1)修建水泥道路及田间道路200余公里;

(2)建设完成两座110变电站(12500KVA容量),并架设供电线路100余公里,为加工厂、水利设施的运转和职工办公生活用电提供电力;

(3)建设6座大型扬水站并配备成套水泵设备,每小时抽水量可达26万立方米,并修建修复渠道188.75公里。共铺设地下管网5360公顷,修建固定中心支轴式大型自动化喷灌机68套,可灌溉5333公顷土地。

四、产业定位

农产品的种植、加工、仓储、销售。

五、后续投资计划

公司将继续投资6亿元(贷款4亿元),完成剩余18万亩土地开发(四期及五期工程):投资2.7亿元用于18万亩土地开发及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亿元用于购置现代化大型农机具300台套,中小型农机具120台套;投资5000万元建设一座仓储能力为2万吨的保鲜库;投资4200万元建设一座年产1万吨的食用油精炼及小包装厂。同时,牵头组织国内外科研院校成立农业研发中心,就农业示范园的种植及作业进行研究并在中亚推广。

所在国情况

*点击获取《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塔吉克斯坦(2020)

一、总体概况

区位优势。塔吉克斯坦是位于中亚东南部的内陆国家,国土面积14.31万平方公里。境内多山,约占国土面积的93%,有“高山国”之称,东部、东南部与中国新疆接壤,南部与阿富汗交界,西部与乌兹别克斯坦毗邻,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相连。

自然资源。塔吉克斯坦自然资源丰富:第一,水利资源丰富,占整个中亚的一半左右,位居世界第八位,人均拥有量居世界第一位,但开发量不足实际的10%。第二,矿产资源丰富,种类全、储量大,有世界第二大银矿,锑矿在独联体占领先地位,在亚洲占第三位,铅锌矿储量在中亚地区占据主导地位;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现有17个煤矿区和24个含煤矿区已发现有褐煤、岩煤、焦碳和无烟煤等,探明储量共计46亿吨,其中,无烟煤储量514.8万吨,焦碳储量13.2亿吨。①第三,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有储量为1.2亿吨的石油和88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但无法得到有效开发。这是因为资源埋藏较深,多为7000米以下,且缺少战略投资商,反而是95%以上的石油及天然气依赖进口。

人口。截至2018年1月,全国总人口数量为896.6万人;②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主要包括杜尚别、胡占德、库利亚布、库尔干秋别、霍罗格等;在塔华人总数约1万人,主要集中在杜尚别、胡占德、哈特隆州等地区。

基础设施。塔在前苏联时期属于边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独联体其他国家。塔独立后政府无力在此领域进行投资,且经几年内战破坏,基础设施陈旧落后,严重制约了国家经济发展。1995年以后,政府开始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进行恢复、改善、重建,近几年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

表1  塔吉克斯坦基础设施建设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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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贸发展

宏观经济。近年来塔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连续多年的通货紧缩局面得到改善,各项经济指标均有所回升;但经济规模较小,对国际社会依赖甚重。2017年塔GDP为610.9亿索莫尼(约合69亿美元),人均GDP约775美元,增长率为7.1%。2018年1-3月,GDP为13亿美元,同比增长7%。

产业发展。塔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总量较小,限制了其政府投资和建设规模。2016年,其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占20.7%,第二产业占26.3%,第三产业占53%。

表2 2017年塔吉克斯坦产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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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塔出口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为贱金属及其制品、矿产品和棉花制品等;进口产品数量较大,种类较多,主要为矿产品、车辆、机械设备、粮食作物、化工产品等。主要贸易伙伴国是俄罗斯、中国、哈萨克斯坦、土耳其、伊朗、瑞士等。中国为塔吉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服务贸易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行业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酒店服务、邮政服务、手机服务、财务管理服务等。

吸引外资。在塔投资的主要国家有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英国、荷兰等,吸收外资主要投向公路修复、能源开发及贵金属矿开采和加工、食品加工业、发展中小企业等领域。

对外合作。塔参加的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有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以及独联体八国自由贸易区协定。2013年3月,塔吉克斯坦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第159个成员国,并正在考虑加入欧亚经济同盟。①

三、双边关系

政治关系。自1992年1月4日建交以来,中塔两国关系积极、健康、稳步向前。两国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签署了《中塔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并于2013年5月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4年9月,习近平主席对塔进行首次国事访问。2017年9月,两国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了《中塔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双边贸易。多年来,两国在经贸领域的合作一直较为稳定,双边贸易额从建交初期的几百万美元发展到现在的数十亿美元。此外,两国还签署了一系列政府间经贸合作协定,为中塔两国经贸合作关系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中国是塔第一大投资来源国和第三大贸易伙伴。2017年,双边贸易额13.70亿美元,同比下降21.9%,其中中方对塔出口13.24亿美元,同比下降23.2%,自塔进口额4670万美元,同比增长49.5%。2018年1-2月,双边贸易额1.96亿美元,同比增长38.4%,其中中方出口额1.84亿美元,同比增长40.1%,中方进口额1270万美元,同比增长18%。

双边投资。1993年3月,塔吉克斯坦与中国签订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其中有最惠国待遇及例外情况、保护投资合法收益并可自由汇出、国有化征用及补偿等规定;2008年,中塔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16年,中国对塔直接投资流量2.72亿美元,截至2016年末,中国对塔投资存量11.67亿美元,占塔外资总额的47.3%。中国在塔主要投资企业有紫金矿业、塔中国际、华新水泥、新疆建设兵团设立的海力公司等,主要涉及矿业、农业、电信、水泥等领域。

其他合作。中塔产能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塔中矿业工业产业园区、中泰新丝路纺织园区、河南黄泛区农业示范园区等合作区建设稳步推进,中国路桥和塔铝正积极探讨建设“塔吉克斯坦国家工业园”。此外,两国在教育、文化领域合作良好,目前中国在塔设立了2所孔子学院,建立了7对友好城市。

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塔税收主管部门是国家税收委员会,根据塔现行税法规定,中外企业法人、自然人都要向国家纳税,全国实行统一的纳税制度。

各类企业目前所涉及的税种共有10项,其中,国税8项、地税2项,实行属地税制。国税包括个人所得税8%和13%、法人利润税15%、增值税18%、消费税对6类商品征税、社会税25%;自然资源使用税0.5%-10%、公路使用税0.5%-2%、皮棉和铝锭销售税皮棉10%、铝3%。地税包括包括土地税和其他不动产税,土地税由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动产税根据用途和面积征收,税率3%-15%;交通工具税根据不同车型征收,税率1%-14.5%。此外,塔进口关税:0-15%;国家规费按手续和文件收费。

二、土地政策

塔《土地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不许买卖,只能租赁,并按地区征收平均土地税。

外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企业依法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使用 (包括租赁) 土地。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期最长为50年 (《土地法》第13条和第25条,《外国投资法》第32条第一款。塔各个地区土地使用者应缴纳的土地税各不相同:对于企业用地,杜尚别市为400索莫尼/公顷(2016年汇率为1美元兑换7.8356索莫尼),其中,胡占德、库尔干秋别、库利亚布为300索莫尼/公顷;中央直属区各城市和霍罗格市为200索莫尼/公顷;其他城镇为150索莫尼/公顷。对于个人建筑用地,不超过800平方米按照当地企业用地征收;超过800但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对于800平米面积按照企业用地征收,超过部分按2倍征收;超过2000平方米的,对于800平方米的面积按照企业用地征收,对于1200平方米的面积按2倍征收,对于超过2000平方米的面积按5倍征收。

外国企业在塔农业用地采用租赁形式进行,土地租赁期限不超过50年。中国企业目前在塔从事水稻、棉花、大麦等作物种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保证粮食安全是塔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对外来农业投资持欢迎态度,没有特殊附加条件。

三、产业政策

为鼓励生产投资,塔吉克斯坦制定了以下优惠措施:

1、在商品生产领域建立的新企业,在正式注册当年免缴利润税,并自首次正式注册的第二年开始,在不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情况下,投资规模在50万美元以下,利润税免缴2年;

2、投资规模在50万美元到200万美元之间,利润税免缴3年;投资规模在200万-500万美元之间,利润税免缴4年;投资规模超过500万美元,利润税免缴5年。

3、作为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进行现有生产技术改造而进口的商品,根据企业注册文件直接用于生产产品或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的,并且不属于应缴消费税产品的生产技术设备和与之配套的产品 (自然形成一套,即在没有该配套产品的情况下设备无法使用) 免征关税;

4、在外国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工作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直接需要而进口的产品免征关税。

四、人力资源政策。

根据塔政府颁布的《外国劳动移民实施办法》,外国劳工进入塔吉克斯坦境内后,须持经授权的主管部门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到居住地内务部门进行临时居住登记,外国劳工的具体工作程序由雇主同雇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

劳动合同须包括下列内容:雇主和雇工的基本情况;合同对象;劳动报酬;工作及休息时间;健康及劳动事故保险;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劳动纠纷解决办法;雇主负责雇工返回原籍;有效期及解除期限;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

重点产业

棉纺业。

企业入驻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项目投资6.07亿元,在哈特隆州获批种植基地2.4万公顷,并全部办理长期土地使用权证。2014年8月,建设完成一个年加工皮棉2.5万吨的国际先进水平的棉花加工厂,占地9公顷,配套包括拖拉机、采棉机、联合收割机、打药机在内的大型农机具470余台(套);开发建设1.2万公顷现代化、标准化的农业种植基地;修建水泥道路及田间道路200余公里;建设完成两座110变电站(12500KVA容量),并架设供电线路100余公里,为加工厂、水利设施的运转和职工办公生活用电提供电力。建设6座大型扬水站并配备成套水泵设备,每小时抽水量可达26万立方米,并修建修复渠道188.75公里。共铺设地下管网5360公顷,修建固定中心支轴式大型自动化喷灌机68套,可灌溉5333公顷土地。2016年建设占地15公顷农产品加工园区,包括两个合计10000平米的农机库房、六座合计21000平米的成品库和原料库房、3000平方米的职工生活用房、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并配套相应的办公及生活设施。建设完成年加工2万吨稻米加工厂一座;配套流动资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实施各项农作物的种植。